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具有战略意义
云石资本    2019-05-17 16:48:36    文字:【】【】【
摘要:金融时报访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

  在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升温的国际背景下,激活国内需求并使之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驱动力是一种必然的选择。然而,启动增量投资又面临杠杆过高的矛盾,而且传统的投资拉动思路还面临产能过剩约束,存量金融风险也到了释放周期;消费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不断升级消费结构也面临着传统产业低端化的供给侧束缚,而结构升级又面临技术支撑不足的硬约束。如何对症下药?日前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博士。在黄志凌看来,积极推动企业并购重组,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记者:企业并购重组的微观行为,为什么具有宏观上的战略意义?

  黄志凌:并购重组是指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和资产的重新整合,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企业所拥有的股权、资产和负债进行收购、置换和重新整合的活动,是目前许多企业发展过程中一种重要的经营战略行为。

  观察美国的企业并购重组历史,微观行为一旦形成市场浪潮,就具有宏观上的战略意义。美国历史上形成多次并购重组市场浪潮,其中第五次并购浪潮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体现出数量多、规模巨大的特点。仅20世纪最后3年间,共发生高达2.9万次并购,支付额接近4万亿美元,著名的案例包括波音并购麦道,花旗并购旅行者集团等。同时,跨国并购非常普遍,强强联合,跨国合作,造就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巨型寡头企业,巩固了美国的世界经济地位。观察美国现代经济发展史,企业并购重组具有多重战略意义。在充分发挥微观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整合有效市场资源、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上,快速提升产业层级与产业行业集中度,提高产能利用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迅速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换代。

 

记者:我国企业并购重组有哪些历史经验?取得了哪些成果?

  黄志凌: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并购重组一直是激活市场的重要力量。我国第一次企业并购浪潮始于1984年。此后,在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后,我国出现了第二次企业并购浪潮。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第二次大规模企业并购提供了充足的动力,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企业并购走上法治化和证券化道路奠定了基础。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之后,中国兴起了新一轮并购浪潮,对并购的广度和深度产生重要影响。配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国经济结构升级、企业“走出去”战略等改革发展红利,新一轮企业并购浪潮方兴未艾,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

  近10年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活跃度不断增强,交易数量从2006年的648起增加至2016年的2486起;交易金额从2006年的1641亿元增加至2016年的23910亿元,远高于国内同期GDP增长速度。与此同时,平均每单交易规模也从2006年的2.53亿元上升至2016年的9.62亿元。

 

记者:企业并购重组在当下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黄志凌:积极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有助于化解中国经济困境并促进经济升级。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来说,并购重组是有效达到去产能、去杠杆的重要方法;对于新兴行业来说,并购重组是实现规模和效率快速提升的有效手段;对于较为成熟、发展潜力较大的行业来说,并购重组也是扩大已有优势的有效方式。

  一方面,企业并购重组,可以适度提高产业行业集中度,防止产业行业内部的低层次无序竞争,有效改善企业盈利能力低下、创新能力不强、技术水平不高,在国际上竞争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尤其是通过一系列境内外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跨界、转型等并购重组,使得相关产业的核心企业在内生发展的基础上,能够通过外生动力,在短期内积累资源、人才、技术、产品、渠道等优势,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生产力和竞争力、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另一方面,企业并购重组将产生大量直接融资需求,既可以有效激活资本市场,又可以有效化解存量金融风险。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将进一步在并购重组、盘活存量上发挥重要作用,为国企国资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创新催化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加快产业升级提供有效支持。

 

记者:对于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您有哪些政策建议?

  黄志凌:为加快推进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作用,亟须在政策、法律法规、融资、财税、人才等方面采取综合配套措施,有效解决企业并购中存在的现实障碍。

  第一,应准确把握企业并购重组趋势,并使之成为国家战略指引。针对中国市场企业并购重组面临的突出问题,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国家战略层面要把握好企业并购重组趋势。一是过剩行业企业之间的横向并购趋势。产能过剩是经济结构调整的瓶颈之一,通过企业之间的横向重组,可以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单个企业和全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规模空前的横向并购应当成为过剩行业的发展方向和调控导向。二是产业链高端企业的纵向并购趋势。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的表现之一就是产业链不够完整,企业普遍处在产业链的价值低端,劳动密集、耗费资源、生产行为附加值低。纵向并购是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并购,通过纵向并购可以获得产品资源、销售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甚至行业准入资源等,是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结构中现存问题的有效策略。三是以上市公司为主导的市场重组趋势。上市公司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的主体力量,同时上市公司的重组透明度相对较高,国际国内标准化程度高,更为规范,也更容易操作。我国近年来颁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上市公司重组的规范程度日益提升。但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仍然面临要约收购制度不完善、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管制过多等问题,需要逐步建立一种弱化实质审查、偏重信息披露和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监管机制,从而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并购重组和产业优化的主导力量。

  第二,在企业并购重组政策设计上,不仅要借鉴国际经验,更要吸取过去实践上的教训。一是要限制单纯以获取资源、扩充产能、扩大市场份额为目的的资产并购,向以弥补技术缺口、产业链整合、渠道获取为目的的产业并购转变,鼓励部分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尝试以获取技术为目标的对外直接投资。二是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市场化运作,减少政府不合理直接干预。企业并购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应基于产业的发展逻辑,赋予企业足够的契约自由和选择空间,让市场主导型并购成为主流。政府的职责应当着眼于制定宏观政策、提供财政税收便利、减化审批流程、畅通信息渠道、落实社会保障等方面,要坚决避免那种拉郎配、瞎指挥、设关卡、拖程序的现象。要真正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为企业并购重组提供支持服务而不是管制约束,激发市场活力。三是重视企业并购重组的融资需求。与欧美等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传统的并购融资支付工具,如普通股、贷款、中小企业融资等存在诸多因为体制机制设置不合理而带来的缺陷,无法给并购重组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并购支付手段的匮乏已成为目前制约市场化并购交易的一个重大障碍。因此中国推进并购重组,首先就要丰富融资工具、完善融资体系,为并购重组打造强有力的“发动机”。

  第三,充分发挥破产重组的积极作用。破产虽是一种相对微观的法律制度,但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在并购重组领域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上市公司重组交易中约三分之一是通过破产重组完成的。对于结构调整的大战略而言,破产重组和清算退出制度具备有效资产再利用、信用恢复、消极主体清退等多重功能。当前制约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退出正常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政府对破产案件干预过多,没有充分发挥法院或债权人的主导作用。二是有些地方政府抵制破产重组手段的使用,认为下属企业破产会影响当期政绩和施政声誉,阻碍落后淘汰企业申请破产。三是破产企业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破产程序的公正性一直备受质疑,被称为“逃债程序”,实践中多数债权人更倾向于抵制债务企业破产重组或清算等。因此,既要对现有破产制度进行改造,同时更要对破产案件的配套环境进行整肃。首先要尊重企业的破产自主权,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规律决定是否申请破产;其次要确保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主导权,保护破产债权,维护程序公正;再次要优化破产财产转让和估价机制,使破产企业有效资产的处置走上透明、公开、保值增值的轨道,加速资产的流通和利用;最后要加大对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保障的倾斜力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消除后患,真正使地方政府和企业敢于使用、有效利用破产重组和主体退出的手段,从而为经济结构调整清道扫障、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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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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